刑法266條修法生效 網路賭博再無「安全地帶」

基隆一名張姓男子因在「LEO九州娛樂城」下注賭博,被法院判處罰金8000元。這看似是一起普通的賭博案件,但在數年前,這樣的行為可能根本不會受到法律制裁。隨著「刑法」第266條的修法生效,網路賭博已成為明確的違法行為。

事實陳述

根據儒成法律事務所律師楊儒樵的說明,過往許多民眾誤以為在家中使用手機或電腦進行網路賭博不在法律的管制範圍內,因此經常能逃脫法律的懲罰。然而,隨著「刑法」第266條的修法通過,這一情況已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

各方反應

楊儒樵指出,過去在法庭上,不少涉嫌網路賭博的被告都會辯稱自己是在私密空間(如自家臥室)透過個人手機或電腦下注,並非在公共場所,因此法院常判決無罪。這種情況導致社會大眾產生「網路賭博沒事」的錯誤印象。

為了補足法律漏洞並打擊日益猖獗的線上博弈風氣,立法院於2021年底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在第266條新增了第二項規定:「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者,亦同。」這意味著,即使是在私人住宅使用個人手機,只要通過網際網路連接到非法賭博網站下注,同樣會被視為違法行為,最高可處5萬元以下罰金。

背景補充

楊儒樵強調,自修法生效以來,無論何時何地,只要涉及網際網路賭博,均可能触犯刑法。特別是在今年的大選年,選舉賭盤更是檢警調查的重點。民眾切勿存僥倖心理,以為在家玩就無人知曉。警方一旦循線查獲入金帳戶或電子紀錄,將依法移送,並留下刑事前科紀錄,得不償失。

從產業面來看,刑法266條的修法不僅是對網路賭博的一次重大打擊,也是對社會風氣的一次正面引導。隨著法律的完善,未來網路賭博的違法成本將大幅提高,有望減少這類違法行為的發生。

行動呼籲

面對更加嚴格的法律環境,民眾應當提高法律意識,避免涉足違法的網路賭博活動。不僅是為了自身安全,也是為了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如果發現身邊有人參與網路賭博,建議及時勸阻,共同營造一個健康、正向的社會環境。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什麼情況下會被判處網路賭博罰金?

根據「刑法」第266條第二項規定,凡是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方法賭博財物者,均可能被判處罰金,最高可處5萬元以下罰金。

在網路上進行賭博是否一定會受到法律制裁?

是的,自2021年底「刑法」第266條修法生效後,即使是在私人住宅使用個人手機進行網際網路賭博,也屬於違法行為。

大選年選舉賭盤是否會受到更嚴厲的調查?

是的,今年適逢大選年,選舉賭盤是檢警調查的重點,民眾切勿存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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