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管會最新公告,合作金庫等7家國銀已獲准採用「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IRB法)計提資本。新制將於2026年第四季起正式實施,屆時這些銀行的資本適足率(BIS)預估平均將可提升0.34個百分點,有助於大幅提升我國銀行業的國際競爭力與風險管理能力。
數據發現:7家國銀通過審核
金管會於2024年上半年開始受理銀行申請採用IRB法,共有合作金庫、第一銀行、兆豐銀行、台北富邦、國泰世華、玉山銀行及中國信託等7家銀行提出申請。經過初審、複審、實地審查及一年試辦等多階段審查,這些銀行均已符合採用IRB法的條件,獲得核准。
數據顯示,7家銀行的資本適足率預估平均將提升0.34個百分點,這對於銀行的資本管理和風險控制具有重要意義。
解讀意義:精細評估風險
根據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的說明,IRB法透過內部評等模型,更精細地評估授信違約率與違約損失率,以更精確地衡量資產信用風險與所需資本計提。這一方法有助於銀行更有效地管理風險,提高資本效率。
數據顯示,IRB法的實施將使這些銀行的資本適足率得到顯著提升,進一步增強其市場競爭力。
產業影響:提升國際競爭力
金管會表示,本次核准銀行適用IRB法,有助於促進銀行持續精進信用風險模型開發與驗證、資料治理等能力,並將內部評等結果更有效運用於日常營運,支持業務穩健發展,提升我國銀行業整體競爭力。
此外,金管會預計最晚於2027年下半年開放第二批銀行提出申請,以進一步擴大IRB法的應用範圍。
從產業面來看,IRB法的實施不僅提升了銀行的資本適足率,還強化了銀行的風險管理能力,這對於提升我國銀行業的國際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然而,銀行在採用IRB法後,仍需持續符合相關門檻條件,確保風險管理的穩健性。
穩健推動:配套措施
為了兼顧IRB法的穩健推動,金管會採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其中包括產出下限(Output Floor)比率的過渡安排,7家銀行自2026年第四季起適用95%的產出下限比率,其後每年調降5個百分點,直至2025年第四季起適用最終72.5%的產出下限比率。
同時,7家銀行在使用IRB法計提資本期間,仍需持續符合申請適用IRB法的門檻條件,即資產規模應達新臺幣2.5兆元以上,且依標準法及IRB法計算的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皆應分別達9.5%、11%及13%以上。
數據背後的啟示
基於上述數據和金管會的配套措施,可以看出IRB法的實施將對我國銀行業產生深遠影響。這不僅有助於提升銀行的資本適足率,還將促使銀行更加注重風險管理,提高整體競爭力。
對於一般民眾而言,這意味著銀行的財務健康狀況將更加穩健,降低潛在的金融風險,為投資者和存款人提供更安全的環境。
行動呼籲
隨著IRB法的逐步實施,銀行業的風險管理能力和資本效率將得到顯著提升。作為金融消費者,我們可以更加放心地選擇這些銀行的產品和服務。建議大家關注相關銀行的最新動態,了解其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具體措施,以便做出更明智的金融決策。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什麼是IRB法?
IRB法是「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的簡稱,是一種通過內部評等模型來更精細地評估授信違約率和違約損失率的方法,以更精確地衡量資產信用風險和所需資本計提。
哪些銀行獲准採用IRB法?
獲准採用IRB法的銀行包括合作金庫、第一銀行、兆豐銀行、台北富邦、國泰世華、玉山銀行及中國信託。
IRB法的實施將於何時開始?
IRB法的實施將於2026年第四季正式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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