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於昨日(28日)針對深偽影片製作人韋淳祐被檢舉一事發表看法,強調自己是影片的委託者,並表示「有事衝著我來」。此言一出,引發民進黨籍議員簡舒培的質疑,認為市刑大應立即主動偵辦,釐清蔣萬安在此事件中的角色和法律責任。
事件背景
韋淳祐,網名「萊爾校長」,因使用AI技術偽造前副總統賴清德的聲音而遭到檢舉。警方獲報後前往韋淳祐住所進行查證。蔣萬安隨後表示,該影片是他委託製作的,並強調影片中有清楚標示是AI技術所製作,且明確指出影片目的是為了說明油品對人體的危害。
然而,民進黨籍議員簡舒培質疑,既然蔣萬安已承認自己是影片的委託者,市刑大應立即展開調查,釐清蔣在影片規劃、委託製作、內容確認及散布過程中的角色,以及是否涉及相關法律責任。
法律爭議
蔣萬安今日受訪時表示,該影片並不符合偽造文書的構成要件,評論者應對法律有所了解。他進一步指出,影片一開始即明確表明「本人是苯駢芘」,並說明了油品對人體的危害,因此不會使他人誤信其真實性。
從產業面來看,AI技術的應用日益廣泛,但法律框架尚需完善。蔣萬安的辯解是否站得住腳,仍需司法部門進一步釐清。
另一方面,立委林楚茵反批,蔣萬安能接受被深偽聲音用作兒虐幼兒園的廣告?蔣萬安回應,這兩者完全不同,韋淳祐所製作的影片已明確標示其AI技術的性質,且目的為教育宣導,而非造成誤導。
政治角力
蔣萬安批評民進黨公開要求檢調介入,質疑這是典型的指揮辦案行為。他表示,民進黨議員公開要求警方辦案,難道不是指揮辦案?此言引發了兩黨之間的新一轮政治角力。
簡舒培則強調,如果本案涉嫌《刑法》偽造私文書等非告訴乃論犯罪,檢警依法本來就有主動偵辦的義務,不需要等待任何人提告。她呼籲蔣萬安依法接受調查,讓司法查明真相。
展望與影響
此次事件不僅揭示了AI技術在政治議題中的應用,更凸顯了法律框架的不足。未來,如何在保障言論自由的同時,防止AI技術被濫用,成為社會亟待解決的課題。
我們呼籲讀者關注此事件的進展,並思考如何在數位時代中平衡技術應用與法律規範。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蔣萬安為什麼要委託製作深偽影片?
蔣萬安表示,他委託製作深偽影片的目的是為了說明油品對人體的危害,並非為了造成誤導。
韋淳祐的影片是否構成偽造文書?
蔣萬安認為,韋淳祐所製作的影片中有清楚標示是AI技術所製作,且明確指出影片目的是教育宣導,因此不構成偽造文書。
民進黨為何要求檢調介入?
民進黨認為,既然蔣萬安已承認自己是影片的委託者,市刑大應立即展開調查,釐清蔣在影片規劃、委託製作、內容確認及散布過程中的角色,以及是否涉及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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