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3月3日,一個晴朗的下午,來自馬來西亞的僑生陳欽生從成功大學化工系離開,回到租屋處的路上被一名黑衣人攔下。黑衣人告訴他,他的親戚從馬來西亞來,但沒有時間來台南看他,所以請他們載他去台北。然而,陳欽生卻被帶到了一個「招待所」,遭受了長達12年的冤獄。
在1970年代,許多馬來西亞僑生因閱讀左派書籍、收聽中國廣播,或僅因其身分背景,而遭到情治機關的秘密逮捕、刑訊、遣返,甚至被判刑入獄。陳欽生的案件就是其中之一。他的冤獄起因於同為馬來西亞崇德國小畢業的僑生陳水祥,因一封信函內含有譏諷蔣家的反動文字,遭到警總佈線監控。當時台南美國新聞處發生爆炸案,陳欽生常去該處閱讀書籍雜誌,警總為了搶功,誣陷陳欽生和陳水祥是爆炸案兇手。
各方反應
爆炸案破案後,辦案人員仍羅織其他罪名,陳欽生在被送往景美看守所後,遭刑逼供,被迫承認在馬來西亞時已加入共產黨組織,是假借求學名義來台的共諜。最終,他被判處12年徒刑,並被送往綠島感訓監獄。
雖然全案事後已由政府宣告撤銷判決並進行補償,但監察委員范巽綠指出,該案的緣起背景、偵辦經過、決策指揮及執行的加害者身分等核心問題,迄今仍未能釐清。范巽綠表示,透過調閱現存政治檔案、訪談受難者、約詢當時辦案人員等方式,已可大致究明當年參與的公務員身分及責任,但由於人事資料非政治檔案範疇,且「馬共案」的出力人員名冊等已佚失,不利於還原歷史真相與識別加害者。
背景補充
自2016年以來,政府積極推動轉型正義,但「威權統治時期侵害人權事件加害者識別及處置條例」仍未完成立法。此外,用於釐清歷史真相與識別加害者的「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所揭露的加害者也完全未觸及核心情治機關人員,無法藉此釐清壓迫體制及加害者責任。
從產業面來看,推動加害者識別立法是轉型正義的重要一環。只有通過立法,才能確保歷史真相得以完整還原,並為受難者及其家屬帶來真正的正義。此外,這也是對社會的一種警醒,提醒我們不要重蹈覆轍。
范巽綠強調,在許多白色恐怖受難者陸續凋零,曾參與的公務員也多已過世的情況下,還原歷史真相刻不容緩。她呼籲行政院儘速推動「加害者識別及處置」立法工作,以落實轉型正義、促進社會和解。
行動呼籲
讀者們,轉型正義不只是歷史課題,更是當前社會的共同責任。透過支持相關立法,我們可以為受難者爭取更多的正義,也可以讓社會更加和諧。請大家關注並支持「威權統治時期侵害人權事件加害者識別及處置條例」的立法進程,為轉型正義盡一份力。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公視新聞網發布。
常見問題 FAQ
馬共案是什麼?
馬共案是指1970年代,許多馬來西亞僑生因閱讀左派書籍、收聽中國廣播,或僅因其身分背景,而遭到情治機關秘密逮捕、刑訊、遣返,甚至被判刑入獄的案件。
為什麼需要推動加害者識別立法?
推動加害者識別立法是為了還原歷史真相,確保受難者獲得正義,同時警醒社會不要重蹈覆轍。
目前轉型正義的進展如何?
自2016年以來,政府積極推動轉型正義,但「威權統治時期侵害人權事件加害者識別及處置條例」仍未完成立法,且「臺灣轉型正義資料庫」所揭露的加害者也未觸及核心情治機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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