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自爆教唆深偽賴清德,黃帝穎揭涉犯2罪刑責

根據律師黃帝穎的最新揭露,台北市長蔣萬安因自爆教唆前國民黨新媒體部主任韋淳祐製作深偽賴清德的宣傳片,涉嫌違反《刑法》及《個資法》。這一事件不僅引發了廣泛的關注,也凸顯了深偽技術在政治領域的潛在風險。

事件背景

「萊爾校長」小編、前國民黨新媒體部主任韋淳祐日前為725反毒油集會製作宣傳片,因偽造總統賴清德的聲音被民眾檢舉。警方獲報到其住處查證,藍營怒控查水表。蔣萬安得知此事後,28日受訪時痛批這是國家暴力,企圖製造寒蟬效應,並自曝上週拜會前主席朱立倫時,有拜託韋淳祐的團隊協助製作宣傳影片。

法律專家解讀

律師黃帝穎在臉書發文指出,蔣萬安教唆深偽三軍統帥的行為已觸犯法律。根據《刑法》,偽變造文書罪(電磁紀錄)可處5年以下徒刑,而根據《個資法》,涉及個資洩露的行為也可處5年以下徒刑。黃帝穎強調,教唆犯罪的責任與實際執行者相同。

國際案例警示

黃帝穎進一步指出,深偽技術在國際上也引起了高度關注。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多次警示深偽政府高層造成的國家及社會危害。例如,2025年4月開始有美國高官遭深偽,當年5月底白宮幕僚長遭偽冒;2023年6月FBI警告深偽影音被利用於投資詐騙案件中,利用深度偽造進行「性勒索詐騙」的受害者,也有增加趨勢。

烏俄戰爭中的深偽案例

烏俄戰爭爆發初期,2022年3月俄羅斯深偽假造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勸烏軍向俄羅斯投降的影片,遭國際刑事法院調查並發布逮捕令。黃帝穎直言,從這些國際案例就能清楚看到,蔣萬安教唆小編韋淳祐深偽我國三軍統帥的影片,已經大踩國際紅線。

從產業面來看,深偽技術的應用不僅在政治領域存在風險,也可能對社會穩定造成影響。政府和民間組織需要共同努力,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和技術防範措施,以保護公眾利益。

數據背後的啟示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我們,隨著科技的快速發展,深偽技術的應用範圍越來越廣泛,但也帶來了更多的法律和道德挑戰。政府和相關機構應加快立法步伐,明確界定深偽技術的合法使用範圍,並加強監管力度,確保公共安全和個人隱私不受侵犯。

在此,我們呼籲讀者關注深偽技術的雙刃劍效應,並思考如何在享受科技帶來的便利同時,保護自己和他人的權益。面對日益複雜的網絡環境,每個人都應該提高警覺,共同維護健康的社會秩序。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蔣萬安為什麼會被指涉嫌犯罪?

蔣萬安因自爆教唆前國民黨新媒體部主任韋淳祐製作深偽賴清德的宣傳片,涉嫌違反《刑法》偽變造文書罪(電磁紀錄)和《個資法》。

深偽技術有哪些潛在風險?

深偽技術可能被用於偽造政治領袖的言論、進行投資詐騙、性勒索詐騙等,對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威脅。

政府應如何應對深偽技術的法律挑戰?

政府應加快立法步伐,明確界定深偽技術的合法使用範圍,並加強監管力度,確保公共安全和個人隱私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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