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日正式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為臺灣虛擬資產市場建立完整監管架構。這項法案明確規範穩定幣發行機制、強化交易安全防護,並針對詐欺與市場操縱行為訂定嚴格罰則,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及2億元罰金。
三大監管重點確立
根據金管會說明,草案主要涵蓋三大面向:
- 強化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監理機制
- 明確穩定幣發行與管理規範
- 防制市場不公正行為
行政院長卓榮泰在院會中強調,法案將有助保障民眾資產安全,並促進臺灣虛擬資產管理制度與國際接軌。
穩定幣發行採許可制
草案明確定義穩定幣為「與法定貨幣價值連結的虛擬資產」,要求發行人必須:
- 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 設置十足準備資產並獨立保管
- 定期揭露發行餘額與準備金狀況
「穩定幣發行不會僅限於銀行,未來將逐步開放金融機構與支付業者參與。」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在記者會中說明。
嚴懲詐欺與市場操縱
為維護市場秩序,草案特別針對不法行為訂定重罰:
- 虛偽詐欺行為:3-10年有期徒刑
- 操縱市場行為:可併科1,000萬至2億元罰金
金管會統計顯示,截至3月臺灣已有8家業者完成VASP登記,主要經營交易平台、資產保管等業務。
常見問題 FAQ
穩定幣發行是否僅限銀行?
根據草案規定,穩定幣發行將開放給金融機構與支付業者,不限定僅銀行可發行。
現有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如何因應新法?
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8家業者將優先適用新規範,未來所有VASP都需取得許可才能營運。
國外虛擬資產業者能否在臺營運?
金管會表示將以開放包容態度審查海外業者申請,但需符合臺灣監管要求。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