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侵追訴期過短!3黨派高雄連署 為何7成受害者成年後才敢說?

跨黨派罕見合作 為兒少性侵受害者發聲

高雄衛武營的連假人潮中,出現一個不尋常的政治場景。時代力量、台灣基進與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的議員參選人于仙玲,5日共同站在街頭為同一件事發聲——要求檢討兒少性侵案件的追訴期制度。這不是常見的選舉造勢,而是一場跨黨派合作的社會運動。

追訴期起算點的法律困境

現行法律最殘酷的現實是:當兒少性侵受害者終於鼓起勇氣站出來時,往往已經超過追訴期。時代力量指出,這類案件具有高度隱蔽性與權力不對等的特質,受害者年幼時缺乏求助能力,多數人要到成年後才有勇氣面對創傷。

現場一位簽署連署書的家長說:「我們需要為孩子打造更安全的環境。」這句話道出許多人的心聲。衛武營周邊的親子人潮,意外成為這場倡議的最佳聽眾。

司法正義與時間賽跑

法律追訴期制度原意是為了保障被告權益,但在兒少性侵案件中卻成為加害者的保護傘。倡議團體主張,追訴期起算點應調整為「被害人成年後」,避免正義因時間流逝而被剝奪。

從司法實務來看,兒少性侵案件的追訴期改革確實迫在眉睫。這不只是法律條文的修正,更是社會如何對待創傷的價值選擇。台灣在#MeToo運動後,社會對性暴力受害者的理解已有所提升,但法律制度仍跟不上這種進步。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改革若能成功,將直接影響未來類似案件的處理模式,也可能帶動其他類型性犯罪追訴期的全面檢討。

你的連署 可能改變一個孩子的人生

這場街頭連署只是開始。當法律制度跟不上社會認知時,公民行動就顯得格外重要。下次當你在街頭看到這樣的連署活動,不妨停下腳步了解——你簽下的名字,可能成為改變某個受害者人生的關鍵力量。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現行兒少性侵案件的追訴期是多久?

依刑法規定,性侵害犯罪追訴期為20年,但從犯罪發生時起算,而非被害人成年後。

為什麼兒少性侵受害者常等到成年後才敢揭露?

由於權力不對等與創傷反應,兒童時期往往缺乏求助能力與管道,需至心理成熟後才有能力面對。

民眾可以如何支持這項改革?

除了參與連署,也可向選區立委表達支持修法的立場,或在社群媒體分享相關資訊提高能見度。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