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場合法化卡關:南投縣長許淑華呼籲中央放寬規範

南投縣長許淑華於22日在兩縣露營場合法化輔導交流活動中表示,目前各縣市露營場的申設通過比例不盡理想,主要原因是營位設施用地使用容許比例一直無法突破。她強調,需要各地方政府持續向中央發聲,爭取放寬規範,才能促進露營產業的永續發展。

事實陳述

根據統計,全臺灣約有1700多家露營場,其中苗栗縣和南投縣佔了近4成。南投縣列管的露營場有573家,實際營業中的有370家。在縣政府積極輔導下,目前已有203家露營場申請土地使用容許,其中85家已獲核准。然而,第二階段申請的9家中,僅4家成功通過,實現正式合法化。

各方反應

南投縣長許淑華指出,雖然立法院多次修法,但現行法規仍存在限制,尤其是觀光署和農業部的規定尚未突破。她強調,法規對營位設施用地使用容許比例僅10%,導致營位數量不足,難以滿足業者的經營成本需求。因此,她呼籲中央在確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儘量放寬相關規範。

苗栗縣議會副議長張淑芬表示,此次交流活動旨在了解南投縣政府在協助露營產業方面的經驗,以促進兩縣露營產業的健全發展。她希望政府能提供更多協助和輔導,放寬政策限制,確保產業朝健康、安全的方向發展,讓更多民眾享受安全完善的露營體驗。

背景補充

露營產業在臺灣逐漸成為新興的休閒方式,特別是在疫情期間,人們對戶外活動的需求增加,使得露營場的需求量大增。然而,現行法規對於營位設施用地使用容許比例的限制,成為露營場合法化的最大障礙。這不僅影響業者的營運,也對消費者的安全造成隱患。

從產業面來看,露營場合法化是推動露營經濟發展的重要一步。政府應在確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適度放寬法規限制,以促進產業的健康成長。此外,地方政府也應積極輔導業者,確保營位設施的安全與規範,讓露營成為一種安心、放心的休閒方式。

面對露營場合法化的挑戰,政府和業者都需共同努力。政府應在法規層面上做出調整,而業者則需遵守相關規定,提升營位設施的安全性和舒適性。透過雙方的協力,才能確保露營產業的永續發展,讓更多民眾享受到戶外露營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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