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電子設備密碼」新制引爆美方旅行警告,中國駐港公署嚴正交涉

事件總覽: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的最新修訂,賦予警方查閱電子設備密碼的權力,隨即引發美國發布旅行安全警告,而中國駐港公署則對美方此舉表達強烈不滿,並提出嚴正交涉,凸顯國際間對此新制的高度關注與立場分歧。

📅 23日:香港國安法細則修訂,賦予警方查閱電子設備密碼權力

香港當局在23日修改了國安法第43條的實施細則,這項修訂明確規定,警務人員若懷疑有人違反國安法,可要求該人士提供其電子設備所需的密碼或其他解密方法。若不遵從此要求,將構成犯罪,最高可處港幣10萬元(約新台幣41萬元)罰款及監禁1年。此舉一出,立即引發外界批評,認為這是警權擴張,恐嚴重侵害個人隱私,並迅速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

📅 26日:美國發布香港旅行安全警告,點出新制風險

針對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的修訂,美國國務院於26日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了香港旅行安全警告,隨後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也轉發了這項警示。美國國務院特別指出,拒絕向香港警方提供密碼或解密協助,以查閱包括手機和筆記型電腦在內的所有個人電子設備,現在已構成刑事犯罪。這項法律變更適用於所有在港人士,包括美國公民,無論是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或僅經香港國際機場過境。此外,美國國務院還警告,香港政府也被賦予更大的權力,可以扣押任何其聲稱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有關的個人電子設備,作為證據。

📅 27日:香港政府與中國駐港公署相繼反擊

在美國發布旅行警告後,香港政府於27日隨即發表聲明,對「一些外國機構及政客、反華組織及媒體」就經修訂的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所發表的「誤導資訊及以偏概全的描述」,表達強烈不滿。香港政府發言人澄清,在一般情況下,警務人員必須有「合理理由」懷疑電子設備可能包含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證據,並需向裁判法院申請手令並獲得授權後,才能搜查該電子設備。發言人強調,只有在依法獲得授權後,警方才有權要求提供電子設備密碼,因此「絕非能隨便在街上要求普通市民取出其手提電話等電子設備並提交密碼」。聲明中還引述英國、澳洲、紐西蘭、新加坡等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以及美國聯邦政府和不同州,皆有類似授權執法人員要求提供電子設備解密方法的規定。

同日,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特派員崔建春約見美國駐港總領事伊珠麗,針對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發布的所謂「安全警告」提出「嚴正交涉」,表達「強烈不滿」與「堅決反對」。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敦促美方立即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事務和干涉中國內政,這場「美中交涉」的火藥味可說相當濃厚。

至今影響與未來展望

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的修訂,不僅在香港內部引起廣泛討論,更直接觸發了國際層面的外交爭議。美國的旅行安全警告,無疑為在港美國公民及計畫訪港人士增添了一層不確定性,也可能影響國際商界對香港營商環境的評估。而中國駐港公署的強硬回應,則明確劃清了對「干涉內政」的紅線。未來,這項新制將如何實際執行,其對個人隱私權的影響程度,以及國際社會對此持續的反應,都將是各界關注的焦點。這場因「電子設備密碼」而起的風波,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變動,更是國際關係與主權爭議的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