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神明附體性侵 惡劣行徑全被拍下
嘉義市日前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性侵案件,李姓男子利用被害人父親住院的心理弱點,佯稱有鬼魂纏身需驅邪,竟假借神明附體性侵得逞。更惡劣的是,李男全程用手機拍攝性侵過程,事後還將影像散布給被害人男友觀看,惡行令人髮指。嘉義地方法院近日依《對被害人照片、散布性影像而強制性交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7年8月。
犯案過程曝光 利用恐懼心理犯案
根據判決書記載,2024年3月24日晚間,被害人A女因與男友爭執,前往友人家中調解糾紛。李男得知A女父親住院的消息後,竟在隔日凌晨3點許,對A女聲稱「有1個男生和1個小孩的鬼魂跟在背後」,製造A女心理恐懼。李男隨後將A女帶至二樓房間,假裝神明附體要求A女脫衣,先後以手指及陰莖性侵得逞,並全程錄影。
「被告為滿足個人性慾,假借鬼神之說,違反被害人意願性侵並散布性影像,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創傷。」判決書中明確指出李男惡劣犯行。
法院從重量刑 被告求和解遭拒
案發後A女勇敢報警,李男雖坦承犯行並表達和解意願,但A女拒絕調解。法官審酌李男高中肄業、從事電桿工作、離婚且育有3名子女等背景,仍認定其惡性重大,判處7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常見問題 FAQ
此案件發生在什麼時候?
根據判決書記載,主要犯行發生在2024年3月25日凌晨3點左右。
被告被判處什麼罪名?
嘉義地方法院依《對被害人照片、散布性影像而強制性交罪》判刑。
被告是否有前科紀錄?
判決書中未提及被告是否有前科,但記載其從事電桿工作,高中肄業,離婚且育有3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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