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光電回饋金爭議 議員質疑2億資金未落實地方發展

光電回饋金分配引爭議

根據雲林縣政府最新公開資料顯示,位於台西外海的雲林離島工業區內的新興發電廠,是全臺規模最大的地面式太陽光電場,年發電量達3.7億度,可供應約9萬戶家庭用電。然而,民進黨雲林縣議員顏嘉葦今(31)日偕同多位地方人士召開記者會,質疑該電廠每年2億餘元的回饋金使用狀況。

地方要求資金透明化

顏嘉葦指出,這座佔地226公頃、設置68萬片太陽能板的發電廠,理應成為台西地區的經濟支柱。「取之台西、用之海口、還我2.4億」的口號在記者會現場此起彼落。議員強調,回饋金應優先運用於案場所在地及周邊鄉鎮,並建立透明公開的使用機制。

「這些資金應專款專用於地方發展與社福建設,而非納入縣府一般預算。」顏嘉葦進一步說明,「我們要求制定綠能回饋金自治條例,從制度面確保資源合理分配。」

縣府回應分配爭議

雲林縣府建設處對此回應,現行回饋金分配已依據經濟部相關規定辦理。根據「光電回饋金撥付作業要點」,50%款項分配給雲林縣政府,並優先回饋鄰近8個沿海鄉鎮,包括麥寮、台西、崙背等地。

縣府強調,現行「雲林離島工業區太陽光電開發案電價競標回饋金分配計畫」已獲經濟部核定,所有資金運用均符合規範。建設處表示,將持續與地方溝通,確保綠能發展成果能實質回饋在地居民。

常見問題 FAQ

新興發電廠的回饋金規模有多大?

根據資料顯示,台西新興發電廠每年約產生2億元的回饋金,是全臺規模最大的地面式太陽光電場。

回饋金目前的分配方式為何?

依據經濟部規定,50%回饋金撥付縣政府,並優先運用於案場周邊8個沿海鄉鎮,分配計畫已獲中央核定。

地方人士的主要訴求是什麼?

地方要求回饋金應專款專用於台西及周邊地區,並制定自治條例確保資金運用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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